陕西将在中小学开展“课堂革命陕西行动”活动
发布时间: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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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中小学“课堂革命 陕西行动”活动的通知 (陕教基一办〔2021〕1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精神,促进陕西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课堂革命 陕西行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紧紧围绕学生发展需求,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课堂物态形式和教学形态的变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 二、活动内容 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理念,改变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实现两个转变:一是课堂物态形式的改变,融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重视情境教学与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自主式、合作式、探究式、互动式、项目化教学;二是课堂教学形态的改变,以学生发展为主线,提高课堂教学设计质量,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实现学生主动学习、积极提问、自主探究。 三、活动载体 通过校、县、市、省四级组织和每位教师参与,分级培育择优树优、省级评审认定的办法,开展“一课一赛”,即中小学精品课程培育认定和中小学课堂教学创新大赛,实现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活动方式 (一)陕西省中小学精品课程培育认定。通过立项申报、遴选培育与评审认定等环节,建设陕西省中小学精品课程,促进全省中小学优质课程资源的培育与共享,持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设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次认定精品课程85项,申报对象为在职教师。 (二)陕西省中小学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通过教学竞赛形式,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推动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次,每次认定“精彩一课”160堂,申报对象为在职教师。 五、组织机构 活动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师范大学等高等师范院校提供专业指导。设立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等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推进。基础教育一处负责义务教育相关事宜,基础教育二处负责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相关事宜。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3+1”联动机制。 省教育厅全面领导“课堂革命 陕西行动”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实施、评估等工作。各市、县(区)、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中小学要加强“课堂革命 陕西行动”规划、组织和管理,统筹整合各种有效资源,引导全体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推进课堂教学创新,提升整体教学质量。 (二)构建教研、培训、信息化机构“三位一体”服务体系。 各级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和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要密切合作,加强对“课堂革命 陕西行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服务。教研机构负责业务指导,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引领,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信息化技术的支持,做到职责分明、配合有力。 (三)推动构建高等院校、骨干教师、网络平台“三点一面”的支持体系。 积极发挥高等师范院校的资源优势,建立校地共建实验区、示范区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课堂革命 陕西行动”工作的指导与理论引领。全省“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定点对口帮扶薄弱学校、薄弱学科、薄弱教师,切实发挥骨干教师的课堂教学示范引领。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促进优秀课程与教学资源共享。 (四)加强“一课一赛”项目的培育孵化。 对在“一课一赛”中获得认定的项目,由专家委员会对相关单位和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引领区县、学校和教师在参与“课堂革命 陕西行动”的过程中,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在教育教学实践探索中进一步培育孵化,形成优秀的教学成果。 (五)加强“一课一赛”成果的推广应用。 对在“一课一赛”中获得认定的教师等进行表彰,优秀教育教学资源在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等网络平台共享,向全省中小学开放,实现项目成果的广泛应用,建立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的优秀资源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推动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联系人及电话: 洪莹(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029-88668895 周植辉(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 029-8866895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