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宇:教育领域应实施“三个清单”管理
发布时间:2019-03-15
周洪宇,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大教授。
“善政必简,政贵有恒。在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过程中,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教育行政权力配置的科学性与效率性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大教授周洪宇建议,着力推进政府转变教育行政职能,大力削减教育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实施“三个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教育领域简政放权。
“要真正释放基层教育改革的活力和创造力,就要敢于自我革命,要积极实行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型关系。”周洪宇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应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减少教育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同时,规范教育审批事项和流程,实行网上审批,推行多证合一和一证多用等,简化申报手续,缩短审批时限,砍掉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简化审批服务中的各种“要件”、程序、环节等,切实方便学校和群众办事。
“‘放管服’改革中的‘放’,并不意味着放手不管。而是关键在于要依法利用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个清单’,依法管好‘看得见的手’、用好‘看不见的手’、挡住‘寻租的黑手’。”周洪宇认为,以厘清政府的教育“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来明确政府的权力边界和责任边界,既防止政府权力“越位”,又防止政府责任“缺位”;在教育领域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其实就是划定底线和禁区,即清单之外的,政府不再审批,各类主体都可依法进入,这样,就可尽量缩小政府审批的范围,加上清单相对明确和透明,有利于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释放基层教育改革的活力和创造力。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