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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9

题:
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号:
11610000741297059L/2019-162 发文字号: 陕教基一办〔2019〕16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成文日期: 2019-7-8 发布日期: 2019-07-09 11:53:22
类  别: 义务教育 浏览次数: 1943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让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和有意义的暑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39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一)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学校在放假前,务必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书等形式,聚焦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防范重点,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位学生、老师和家长,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增强家长保护儿童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特别要用好互联网新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安全知识。要通过公益广告、微视频、手机短信等形式提升宣传效果。要认真做好教育部印发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及时提醒家长担负起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
      (二)合理布置暑假作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暑期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能力要求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布置耗时过长、难度过大、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的作业。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校外培训班,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三)安排各种有益活动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省教育厅安排的“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活动,广泛利用体育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孩子假期生活提供更多选择。各级各类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要分专题开设假期研学实践课程,打造精品研学实践线路,提供丰富多彩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要统筹调配师资,尽量开设丰富多彩的兴趣班,满足中小学生假期生活需要。鼓励中小学体育场馆、图书馆(阅览室)、乡村学校少年宫暑假定期向学生开放。
      二、持续加强家校协同育人
      (一)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暑期沉迷网络和游戏的教育引导工作,要通过开展专题教育,讲授网络安全和网络沉迷等内容,帮助学生提高对网络黄赌毒等不良行为的甄别能力,自觉抵触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学校要及时提醒家长并向家长推送防范知识,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网络素养,引导孩子文明上网,控制使用电脑和手机时间,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游戏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
      (二)帮助学生养成勤俭节约习惯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引导学生假期期间积极参加适当的农业生产、服务业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等体验活动,塑造学生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充分利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综合实践基地(营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其他社会资源,结合研学旅行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指导家长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布置适量的家务劳动,培养中小学生的劳动意识及习惯。
      (三)关爱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详细了解每一位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假期安排以及家庭监护情况,帮助他们规划假期生活,建立畅通的假期沟通交流渠道,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突发性困难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七彩假期”志愿服务工作,共同关心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假期生活。
      三、持续规范办学行为
      (一)规范做好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要求,依法依规,确保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各地要将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规定免试招生入学。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提前“掐尖”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学籍变更和转学审批程序。
      (二)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补课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补课举报电话,确保每部向社会公布的举报电话都有人接听,有所回应。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禁止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一律不得在假期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如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请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19﹞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并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复汇总抄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
      (三)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在假期开展的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班严格进行审核备案。一经发现有超标超前培训内容的,须要求培训机构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取消培训班次,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务必做到学科类培训班全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民政、人社、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街道、居委会等,在假期前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排查,并在假期期间不定期进行专项巡查监测,重点巡查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以及学校周边地区,一旦发现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坚决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实行“零容忍”,现场予以取缔或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机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吊销办学许可,同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吊销执照。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暑假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强化人员和条件保障。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并及时做好通报和上报工作。各地暑假有关工作情况及工作中好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联系人:李小朋         电话:029-88668898
      
      附件: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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