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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9年第4号预警

发布时间:2019-07-12

 教育部网站2019年7月8日题:加强暑假安全防范 确保广大学生安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第4号预警
      随着学校暑假临近,学生离校期间溺水、交通等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防范再次进入高风险期。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19年第4号预警,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要针对溺水、交通事故等重点领域,落实责任、加强教育、排查隐患,确保暑假期间学生安全。
      1.做好离校教育管理。放假前,学校要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假期防溺水、警惕交通事故、躲避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对低年龄段的学生和幼儿,要通过开家长会、告家长书等方式提醒和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管义务,防止出现学校和家庭之间的“监管真空”。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都要细心做好与学生家长的对接工作,加强对校车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指派随车照管人员,确保学生往返学校交通安全,坚决杜绝把孩子遗忘在车上的事件再次发生。
      2.落实家长监管责任。每位学生家长都要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切实履行好孩子的看管监护责任。经常进行防溺水提醒,坚决制止孩子到危险水域下水游泳。教育引导孩子注意夏季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反复叮嘱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对留守儿童,老师要做好家访工作,把安全监管要求一一告知其监护人。
      3.加强重点隐患排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应急、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通过短信、微信、广播、公告等符合当地特点且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时提醒学生和幼儿远离危险。加强对河流、湖泊、坑塘等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充分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的积极性,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险情,迅速应对处置。

(信息采集:张晨悦   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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