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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全面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发布时间:2019-11-24

11月22日,陕西省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在西安召开。教育部副部长、总督学郑富芝,陕西省委副书记、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贺荣讲话,国家督导检查组组长、甘肃省政协副主席郝远代表督导检查组反馈督导检查意见,副省长方光华出席会议。

 

 

 
 
 
 

郑富芝强调,陕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机制好、力度大,好做法和好经验值得充分肯定。全域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检查,这是陕西义务教育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陕西教育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要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对照中央对陕西的定位和陕西自身发展要求,立足新时代,持续用力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强化问题整改要落地见效,启动优质均衡工作要抓住重点,切实发挥好教育督导作用,将成果真正体现在学校面貌变化上、体现在教师和学生发展上、体现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

 

 
 
 
 

贺荣表示,陕西省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全力以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整改国家督导组反馈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时限,并持续跟进督导检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整改到位。要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陕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标准化建设,构建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陕西省全面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11月17日至2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陕西全面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着力推进教育公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继“两基”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教育民生政策。其最终目标,就是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实现教育公平。陕西省全面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是陕西义务教育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陕西教育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陕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的新征程由此开启。

自2012年启动创建工作以来,陕西省成立了由省长担任组长的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省县级党政领导优先发展教育现场会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作为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陕西教育支出逐年增加,学校建设力度不断加大。2015年以来,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8674所,新增学位52.3万个,义务教育办学条件20条底线全面达标。补充教师55148名,其中特岗教师32583名。交流轮岗校长教师10.9万名,其中从城镇到农村交流的教师占比67%。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推进中小学教师“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出台20条教育精准脱贫政策举措,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7万人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学生资助工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均在90%以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受益学生237万人。通过集团化办学、校际联盟、“一长多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义务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和办学实力明显提升。

下一步,陕西省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盯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围绕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现代教育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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