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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22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教育发展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路: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育薄弱环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创新教育体制机制,认真实施中省教育工程项目,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系统谋划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强政策的衔接配套。发挥市场、企业、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教育,形成支持教育发展合力。
      2.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加快教育发展的着力点,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促进,兜住底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3.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系统推进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教育质量全面提高,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教育公平程度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教育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7年底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的县(市、区)达75%以上,到2020年全部通过评估认定,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优化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明确学校布局调整的保障措施,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结合城镇化发展趋势,进一步优化城区、新区、经济开发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建立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学校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2.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改扩建、新建学生宿舍、食堂,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需求。确保寒冷地区学校冬季取暖,改善如厕环境和浴室条件。改善体育和艺术教育场地,配备音体美器材,建设好图书馆(室)、广播站、活动室。有效开展生活指导、心理健康、卫生保健、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探索建立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机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3.保障教学点基本办学需求。严格执行教学点撤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制定教学点办学条件督导评估标准,按标准配置教师、课桌椅、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运动场地和音体美器材,配备安全饮水设施、伙房设备,配置卫生厕所。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接入宽带网络。通过走教、支教等多种途径,使教学点拥有必要的专业教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强化中心校对教学点教师配备、课程安排、业务指导等统筹管理作用。经费投入向教学点倾斜,不足100人的教学点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
      4.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继续推进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每年省政府支持新建、改扩建100所小学和初中。加大城市新区、开发区、新建居民小区和老旧城区配套学校建设力度,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学校的政策。通过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合理分流学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严格核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规模,规范招生程序,限制跨设区市招生。完善中小学学籍管理,引导学生合理流动。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骨干体系建设,持续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加大基础教育名师培养力度。建立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学校教师。依法为教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加快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县(市、区)政府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中省财政根据落实情况给予综合奖补,43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政府要制定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并逐步提高。推进“县管校聘”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校(园)长职级制度改革,支持优秀校(园)长终身从事教育事业。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实施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职称(职务)评聘向基层薄弱学校和乡村教师倾斜。优化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逐步扩大交流范围,鼓励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特别是贫困边远地区学校交流任教,提高优秀校长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交流的比例。教师职称评聘、评先选优、培训培养以及骨干教师选拔等要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
      6.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为重点,强化地方责任落实,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和“阳光校餐”。各地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人每天4元、一年按200天标准对学生膳食补助。到2020年,全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基本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布局,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1.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到2020年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做精做强中等职业教育,将中等职业学校整合到300所左右。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逐步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十三五”期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达到5000元,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2.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基础能力。推进高职院校“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重点建设部分示范学校,建成3所国内一流高职院校,建设一批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加强实习实验实训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鼓励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的实习实验实训设施,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创新。推动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推进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加强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
      3.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国培”“省培”计划,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一批高水平省级实训基地,推进实训基地现代化、企业化建设,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全面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支持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推进集团化办学。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工作。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快贫困地区技术能人培训和劳动力转移。推动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协同育人机制。优化高职院校专业结构,打造一批一流专业,改造一批传统专业,支持一批特色专业,调整一批同质化专业。深入实施“名师引领计划”,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主动适应“中国制造2025”要求,推动产教融合、校企一体协同育人。
      (三)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多样化发展。全面落实高中阶段攻坚计划,坚持市级统筹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普通高中教育布局,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
      1.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到2020年,全省普通高中全部达到标准化,省级示范高中数量达到全省普通高中总数的20%。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十三五”期间,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的普通高中改、扩建工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贫困县、国家革命老区县非省级标准化高中学校的经费投入力度。积极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坚持政府办学为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普通高中教育,探索多种办学形式。
      2.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继续深入实施“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深化课程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指导高中学校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合理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自主选课的需要。建立全省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引导学生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并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对学生进行成长过程指导和生涯辅导。将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向区域内初中分配,鼓励优质高中与薄弱高中实现资源共享。
      3.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全面落实素质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育人模式等方面形成特色,满足不同潜质和志趣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引导普通高中因地制宜开设职业教育课程,鼓励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资源共享。
      (四)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1.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鼓励高校统筹谋划学科设置、建设管理、动态调整、监测评估等工作,优化学科结构和布局。以学科建设为导向,分类分层次优化资源配置。坚持优先发展、梯次发展、错位发展原则,突出重点和特色,分批支持若干或部分学科进入国家、省级一流建设行列。以国际学术前沿、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为导向,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四个一流”计划,支持1—3所高校争创世界一流大学,5—7所高校达到国内一流大学水平。持续推进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院校转型。支持若干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30个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培育30个全国一流学科,持续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建成5所国内一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建成3所、培育5所国内一流的高职院校,建成3所、培育3所国内一流的民办高校(含1所民办高职院校),持续推动示范高职院校创新发展、民办高校特色发展。持续培育200个重点专业(含高职院校专业50个)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500个特色专业(含高职院校专业150个)保持行业、区域领先水平。
      2.多方共建行业特色高校。推进省部共建行业特色高校,加强省市共建高校工作,逐步健全省部共建、省市共建高校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省企共建高校的发展模式,争取多方力量支持我省高校建设和发展。
      3.多种形式开展高校对口支援。启动省内高校“对接牵手”计划,加强“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对其他本科高校的对口支援和帮扶。推进非省会城市高校建设,实施“中心城市高校与非省会城市高校对口支持与联盟”计划,省级教育部门要统筹协调,选择中心城市高水平大学和国家、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结对帮扶同层次、同类型非省会城市高校。
      4.提升新建本科院校办学水平。引导一批新建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院校转型。优化专业结构,改造一批传统专业,支持一批特色专业,调整一批同质化专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课程设置,加强校内实验教学和校外实习实践教学,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基本建设规划,确保高校硬件指标达标。指导新建本科院校做好合格评估工作。
      (五)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实施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政策,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师资培训和玩教具配备。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1.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按照有利于利用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扩充公办幼儿园数量。按标准配备玩教具,提供基本保教条件,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十三五”期间,力争全省每个乡镇均有1所公办幼儿园,人口密集的县城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公办幼儿园数均超过50%。
      2.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强对收费合理、管理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提高普惠性民办园的保障能力,提升办园水平。支持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提供普惠性服务。继续做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
      3.强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推进幼儿园核编工作,逐步配齐农村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要求。建立幼儿园教师长效补充和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积极落实编外教师待遇。在“国培”“省培”项目中突出农村学前教育师资的培训培养,加强学前师资学习交流平台建设,确保教师培训的课时和质量。加强学校教育机构负责人(园长)的培养培训,严把学前教育师资资格和师资招聘入口关。在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评优树模和职称评审方面对农村学前教育师资适度倾斜。
      4.深入推进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级政府要认真履行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推进以中心园为依托的业务管理模式。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 继续支持企业办好幼儿园、鼓励地方政府接收企办幼儿园和创新企办幼儿园办园机制。严格执行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认真落实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关爱体系,着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工作。实施科学保教,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坚持科学幼教理念,完善幼儿园保育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效衔接的机制,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六)推动民族教育加快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全面完成民族聚居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任务。提高民族聚居区学校教师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福利待遇。加大对民族聚居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力度。
      1.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继续办好西安市浐灞第一中学(西藏班)、西安八一民族中学,开展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学校和其他普通中学之间的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后勤服务,办好清真食堂。全面提高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管理,不断提高混班教学比例。按照50∶1的生师比配齐配强政治素质高、懂双语、会管理的少数民族教师。大力支持西藏民族大学建设。
      2.实施万名教师支教计划。积极做好“组团式”教育人才援藏工作。自2016年起,从我省选派优秀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对口支援拉萨阿里高级中学。认真落实国家“万名教师支教计划”的任务。建设好阿里地区陕西实验学校,做好学校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积极实施师资培训援助项目。
      (七)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建立义务和非义务学段相衔接、普职融通、教育与康复并重、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和服务保障机制。到2020年,全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其他残疾人能接受到合适的教育。
      1.扩充特教资源总量。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应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加快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市级特殊教育学校。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办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鼓励并扶持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中心或特殊教育部(班)。特殊教育学校要创造性的开展学前保育教育工作,积极招收学前段三类残疾儿童入学。建设好市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积极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规模,支持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招收残疾学生。设置陕西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扩大西安美术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的招生规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2.加强特教教师队伍建设。各地要按要求补足配齐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的教职工,落实特教津贴政策。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时要优先满足对特殊教育教师的需要。加强特教教师定向培养,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开展特殊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试点,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国培”“省培”计划和市级教师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特殊教师师资质量。各地在教师职称评审、年终绩效考核、评优树模时要给予特教教师倾斜。
      3.拓展特教服务模式。各地要对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推动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开展“医教结合”试验,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医疗与康复档案,做好医疗与康复服务,提升残疾学生康复水平。积极探索孤独症儿童教育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孤独症儿童少年教学班。
      4.提高特教经费保障水平。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接受特殊教育学生的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和残疾学生交通补助。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的特殊教育资助体系,实施覆盖学前一年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免费教育,积极推进学前两年、学前三年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要优先安排特殊教育,每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10%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和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完善加快教育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夯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本意见贯彻情况列入督导工作重点,依法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公开督导报告,推动教育改革发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广泛宣传中、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和大力推广先进经验,有计划培养和树立一批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模范典型引导示范作用。要有效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合理预期,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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