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激励他们 城乡有未来
发布时间:2016-11-22
陕西促增收,还得“靠自己”
——访西安交通大学公 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王立剑
记者:收入问题,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强调,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很多老百姓认为“这是涨工资的节奏”。您如何看待此次出台的这个文件。
王立剑:此次《意见》的出台,可以说是在目前经济形势下,要激发新的动能的必然选择。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分配和经济发展是有一定关联的。文件中提到的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等7大群体,可以说是未来中国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的主力军。他们可以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活力;同时他们对高品质消费品的需求,反过来也会倒逼供给体系的改革,提升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率。
社会上认为这是“涨工资的节奏”,也是因为这个政策回应群众对收入增长的期盼,希望能够持续的、制度化的增加收入。但从目前来看,如何让这7类群体享受劳动带来的成果,享受收入分配的合理化,还缺乏相应的制度调节的政策,要求我们必须进行制度的创新。增加7类群体的活力,其实是破除制度的瓶颈,剥除收入分配问题的手段。目前,我们正在转变经济的驱动力,把从单纯的经济总量的驱动,转化为调结构、调整收入分配的良性循环上来,为经济转型和增长寻找新动力。
找准群体,摸清底数,差异化扶持
记者:对于陕西这样一个西部省份来说,您认为促进居民收入增长面临哪些难题?
王立剑: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障碍。一是经济增长和收入预期增长的能力放缓,会制约《意见》落实速度、准度。特别是陕西经济内生性特征明显,吸引外地的人才、外资的能力弱一些,对重点群体的精准施策能借助的外力就很小,主力还是要靠自己的发展。二是陕西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总体上偏小,收入差距在全国来说是比较大。从收入结构的分布来说,陕西省面临很大的挑战。第三,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总体情况来看,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效益比较低,工资性收入水平比较低,财产性收入渠道狭窄这几个特征表现比较明显,实现多条增收渠道相结合还有一定差距。
记者:如何才能突破这些障碍?
王立剑:根据陕西具体情况,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意见》只是一个纲领性文件,每一个点都需要具体的落实措施。陕西历来在制度上都有先行先试的优势,可以通过制度的创新,向制度要保障,向市场要空间,最终形成增收的动力。
具体操作时,要找准关键群体,摸清底数、找准瓶颈,差异化扶持。可以依托单位和社区,明确谁是关键群体,摸清这些关键群体的现状,制约他们增收的因素是什么,精准的帮助这些群体收入的提升。
对于陕西这样内生性经济特征的省份来说,增收能力的扶持也主要是内生性的,简单说就是要靠自己富裕起来。可以通过提升这7类群体的技能,提升他们把技能转化为成果的能力,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使其具备增收的能力。
制度改革 要避免路径依赖
记者:收入分配改革牵动各方利益调整,千头万绪,十分复杂,如何才能让这种改革落到实处?
王立剑:政府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们可以看到,涉及技术创新的人在这七类人群中占的比重很大;第二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以这两个战略守住增收的底线,推动经济的发展。
在实施过程中,怕就怕还按原来的路径走,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要避免路径依赖效应。路径依赖效应不是说不变,而是微调。比如说,科研人员传统收入来源是以工资性收入为主,项目成果转化的激励所占比例小,体现不出来科研人员创新型创造性的劳动。要打破科研人员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的局面,就要让他在项目激励成果转化中占到他收入的比例大幅提升,这样才能激发出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如果只是很小幅度的变动,发挥的作用应该不是很大。
应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新型职业的氛围。政府在贯彻落实这些意见的时候,能够设立一些专项行动,推进《意见》的落实。同时,要不断发现落实过程中的问题,用现代化的手段加强评估、考核、检查。
——访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王建康
释放生产力,让百姓“多得”
记者:您觉得这次国务院出台《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亮点在哪?
王建康:提到增收,往往是明确的指向某一类群体的增收。这次国务院出台的文件,从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入手,将中等收入群体作为重点,明确7类群体的带动作用。特别是在目前经济动能转换的过程中,在完善多劳多得分配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技高者多得,对于培养高水平大国工匠队伍,激发科研人才的创新积极性加快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有重要意义。虽然是7大群体的增收政策,更大程度上是通过对各类要素的整合,实现对生产力的解放。
记者:这些要素通过什么途径整合?
王建康:困难群体收入低,但有劳动能力参与生产,劳动力就是一种要素;技术人才有技术,是一种技术要素;企业家有资金,这是资金要素、资本要素;这些要素在这七类人群中,每一类人群都有潜在要素生成,不结合就没有现实效果;如果科技人员和企业家整合起来,通过技术和资本两要素的融合,就完成了产品的创新、产业的升级;企业发展带动就业,困难群体可以进入企业劳动;科技人员、企业家的价值都得到较大程度实现。这就是一个良性的循环。
重塑评价体系,为用人单位“赋权”
记者:作为一个科教大省,您认为在对科技人员激励的方面有什么瓶颈?
王建康:我认为瓶颈主要存在于体制内。大多数的高科技人才都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这些单位过去大多参照公务员系统进行管理,科研人员工资弹性低。这种管理方式对调动人的积极性方面重视不够。比如一个学校里都是副教授,工作内容有别、能力有高低,但财政上提供的工资是一致的。
对于科研人员来说,要形成以实际效果为导向的评价体系。过去科研人员的收入是以行政化的职称评定为导向。评职称是以论文、著作、评奖这些标准作为硬性要求,真正对生产力发展、对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科研人员收入分配围绕这个评价体系的指挥棒来运转,极端的例子就是像袁隆平、屠呦呦这样优秀的科学家却被拦在门外。
同时,还需要给用人单位在人才激励、评价、分配方面一定的自主权。目前很多体制内的单位通过级别、人事系统将个人的薪酬卡得很死,单位自主权很小。要确立一种能够体现科研人员工作业绩和科研价值的工资制度,体现鼓励潜心研究、公益研发和促进转化等激励导向。
记者:技高者多得。应该如何引导有技术的人、科研人员将技能转化为实际的增收,扩大增收渠道?
王建康:政府应当鼓励科技人员和市场实际结合,给科技人员创造走出去、到市场中去的工作条件。
这个尝试已经在大荔县有了实践。多年来,基层农技推广部门都处于“有钱养兵,没钱打仗”的状况,只能用财政经费维持正常运转,农技人员只能拿固定工资。而在大荔,通过整合原有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人员,将农资销售与农技服务相结合,农技服务人员在保留原有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等不变的情况下,以专职、兼职的形式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同时获得额外的薪酬。这种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驱动的农技服务体现出的生命力,无疑是对农技人员生产力的一种释放。
记者:科研成果、技术与市场接轨,将经济效益的提升跟科技人员的创新成果挂钩,对创新的激励作用日益凸显。
王建康:给体制内的科研人员、技术人才松绑,在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不冲突的情况下,给这部分人行为自由,允许他们进入市场,为体制外服务,允许科技人员有偿兼职,由过去无偿学雷锋式兼职变为合法取酬,这也是对人才、对知识的尊重。
另一方面,市场化可以让科研人员的才能得以充分施展,并成为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比如,在高校内,很多科研成果获得专利就是为了评奖,因为无法应用于实际,很多人选择不保持专利的所有权。而在华为公司,虽然很多员工手里的专利不一定能转化为产品,但企业帮员工来维持专利权所需要的费用,待到时机成熟,再将专利应用。企业按成果贡献排队取酬的方式,打破平均主义、论资排辈,使更多有才华的年轻人向华为聚集。应该引导科技资源向体制外单位、企业倾斜。类似华为这样的有创造力的公司多起来,生产力获得发展,中等收入人群也就能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