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9月28日发布关于贯彻执行《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的通知,建设标准明确在新建普通高中时,应坚持“适用经济、安全环保、智慧现代、绿色美观”的原则。因地制宜,严禁脱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过度建设。普通高中设点布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由陕西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的《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对建设规模、校园选址与规划设计、建设用地标准、校舍构成及配置要求、面积指标、层数和净高、校园安全 、建筑设备、绿色建筑与智慧校园等进行了明确详细规定。《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中明确,高中办学规模宜为 18 班、24 班、30班、36班、42 班、48班、60 班,班额人数为每班50人。高中建设用地选在阳光充足、空气流动、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和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完备的地段。地块形状规整平坦,具备运动场地布置条件,南北方向不小于150米。严禁建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较高的地段。严禁建在人为风险较高的地段。严禁建在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控制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规划设计要求,教室应有良好的建筑朝向和自然通风。室外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南北方向布置。学校应至少设置2个出入口,主要出入口位置应有利于人流疏散,不宜紧靠城市交通主干道,有条件的学校宜设置机动车专用出入口。普通高中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配 套用房三部分组成。三部分用房分为必配用房和选配用房。普通高中校舍宜为多层建筑,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置在5层以上。校园建筑的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 年,当大于50 年时,活荷载及地震作用参数应进行相应调整。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及以上地区的校园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设置集中供暖系统的学校,冬季室内供暖设计温度,普通教室、机动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历史教室、地理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学生(社团)活动室、心理辅导室等不应低于18℃